6、乙炔发生器
6.1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6.2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6.3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7.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7.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7.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7.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7.5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8、水泵
8.1电源线不得破损。
8.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8.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3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
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1.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2.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
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5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7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7.3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7.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2.7.5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