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7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总支、村委检查排查、镇安委会督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
一是各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检查资质办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现场作业等内容,并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将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是总支、村要立即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建设行为进行摸底排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填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周报表经总支、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是各专业委员会要切实落实“大快严”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安全大检查,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将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立即行动。
各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作为迅速贯彻落实两级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拟定检查计划,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反复性、顽固性、危害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要求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总支每周填报安全生产检查报表,周五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各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防范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治方案,限期完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明确人员,按照行业领域,由镇安委会对各总支、村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四)舆论监督,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动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