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解答法律询问;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即:部分律师业务、协办公证、调解纠纷和法律宣传等四方面的法律事务。
风险点:
1、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违反公平原则,偏向一方当事人,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权益受侵。
2、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运用法律条文不当。
3、发现问题不及时调解,导致矛盾恶化。
防控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廉洁意识,建立严格的人民调解制度,以制度完善工作,2、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民政所:
风险点:
1、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城居民低保享受、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审核审查时,了解情况不及时、检查监督不到位,导致对象户权利得不到保障。
2、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监督不及时,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村务公开不及时。
3、抚恤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和救济物质的发放把关不严,容易造成国家财产流失,造成发放有误引起群众不满,引起廉政风险。
4、开展民政救灾救济及低保核定中优亲厚友。
5、挤占挪用民政、残联资金。
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两委会会议制度和公开制度。
加强公开、公示,充分利用群众监督力量。
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并与考核结合,严格奖惩,坚决兑现。
3、健全审批、发放程序,实行内部权责分工,严格把关。
4、实行保廉承诺,开展警示教育,进行集体研究,加强群众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5、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经管站:
风险点:
1、档案及会议记录管理不严格,造成文件丢失和泄密的风险。
2、在村级大额财务支出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不公开,出现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可能;
3、在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中,监督不及时,监管力度不够,可能造成挤占挪用的风险。
4、在协调指导包村工作过程中,不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造成决策失误。
5、在执行综合统计过程中虚报瞒报,虚改统计数据。
6、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仔细,造成资产流失。
防控措施:
1、具体责任人熟知相关政策。
2、严格执行村集体重大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及“四议两公开”程序,违反程序的不予审批入账;
3、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月度和季度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进行,切实保证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4、认真执行“一线工作法”规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具体指导;
5、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加强站内人员的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