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酒店进入危机公关状态,并做好接受媒体采访及相关调查的准备。
酒店消杀方案3
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自xx省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省、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系列部署。xx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动员全省酒店餐饮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应对,做好防护,齐心协力战疫情。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及行业发展需要,xx省餐饮酒店企业将逐步进入复产复工高峰期。为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各餐饮酒店企业科学运用防疫举措,更好地为宾客和员工提供安全服务与保障,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文件要求,xx省商务厅、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行业资源,指导xx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编制,海口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各市县酒店餐饮行业协会协编的《xx省餐饮酒店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正式发布,为xx省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酒店企业复工安全。
1.开展环境消杀。首次恢复营业的经营单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征用作为集中隔离留观场所的宾馆、酒店,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并在消毒密闭空置一周后才能再度启用正常营业。室内尽量自然开窗通风,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系统,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频次,电梯轿厢内不使用空调,加强通风,限制乘坐电梯人数,提倡三层以下的经营场所不使用厢式电梯。对大堂、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做好地面、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消毒工作,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电梯按键1次/2小时。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餐具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对餐具配送单位的卫生监管。
2.加强员工防护。各经营单位要开展员工防护知识培训,为员工准备疫情防护物资,切实做好员工自身防护,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身体状况较差的,暂停复工上岗。
3.建立追溯制度。对进店消费者进行登记,形成档案管理。消费者进店出示健康码,必须测体温,超过37.3或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一律不准进入,并提醒其就诊。入店同桌就餐,至少登记一名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消费者进店后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提倡无接触式买单付账。对入驻宾馆、酒店的入境人员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和入境事由及停留时间,并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报告,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控制人员聚集。疫情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早餐、快餐、小吃等小型餐饮企业减少桌椅摆放,一人一桌用餐。宾馆酒店住宿经营在前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采取分流措施,划线排队,并指定专人维护秩序,要求顾客戴口罩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宾馆酒店自助餐、西餐有序排队取餐,保持安全距离,分散就座,减少人员聚集。中大型餐饮企业包房消费,顾客隔位相坐,倡导文明用餐,提倡每桌每菜使用公勺公筷。大堂消费引导消费者隔桌安排就餐,减少桌椅摆放,加大桌间距离。消费者就餐期间不喧哗、不吸烟、不近身敬酒,自觉接受服务人员劝导。
酒店消杀方案4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保持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的服务和经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本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海南省餐饮企业、酒店餐厅和餐饮酒店企业员工。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新冠病毒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二、基本要求
在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复工服务接待过程中,识别病毒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措施,是未来一段时间服务顾客的前提和基础。
各复工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且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流程,完善应急机制。
复工前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并做好14天医学观察。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做好复工防护物资的准备。企业应在复业前时,准备以下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消毒液体,避免接触到菜品、成品。
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建议外卖暂代堂食;对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宾馆酒店,不得安排在餐厅就餐,一律实施外卖和配送服务。
三、复工经营服务指南
人员基本要求。
各复工经营单位,应做好员工返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抵达后第一时间勤洗手。
员工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每日一报送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对于餐饮酒店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应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四、经营场所环境要求
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等使用前后必须洗净并消毒。
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
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及经常接触物品(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等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消毒频次。
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处理口罩垃圾。
经营场所保持通风,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使用中央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