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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访慰问
1.时间:xx年2月7日—xx年2月8日。
2.方式:在本次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中,由局领导集中走访慰问,拟组成4个慰问团,集中走访时间拟安排在xx年2月7日全天,分别进行走访慰问。
五、活动总结
慰问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资金(物资)签领表及慰问总结于xx年2月9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