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4、4信息处理
(1)事发地政府及市主管部门(单位)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按市委、市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
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向市政府的信息上报工作,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总指挥或其授权代表签发。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4、5信息发布
(1)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市级新闻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通知社会各界做好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2)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要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信息发布计划和措施,指定新闻发言人或专门负责媒体接待人员,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与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3)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
必要时要开通咨询热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4、6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要迅速召开市协调小组会议或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实施应急处置和紧急支援的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努力控制事态扩大发展。
4、7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以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1)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各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2)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援助,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自救互助。
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
5、2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应经市协调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必要时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整合各职能部门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准备,建立备份系统和紧急保障措施,形成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通信系统。
本预案启动后,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立即开通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现场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实现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根据通信网络破坏状况,采取启用应急保障系统等应急保障措施,抓紧组织抢修损坏的通信网络和设施。
6、2应急装备保障
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业主单位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调用。
6、3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