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和“两江”、重点库湖区,集中排查整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冒险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六)国有企业。
由省国资委负责,督促直接监管的省属企业按要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作出表率。
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
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省集中整治。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2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
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督导检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
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
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
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取得大检查的实际效果,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督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渔业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督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