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四、认真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24小时值班以及安全事故快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戒备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报警并报告区相关部门,视情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把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五、资料报送要求
各社区于20XX年2月5日前将大检查活动简报、照片、检查台账纸质版交社会治理办苏长虹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一系列文件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区乡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
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
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
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安全平稳。
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按区、乡安排的时间,集中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各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隐患。
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
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用一周时间搞好这次隐患检查排查工作,时间为20xx年1月25日—20xx年1月31日。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爆化学品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要加强供气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
同时要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重点工程,电力设备设施,食品、药品、农副产品质量,学校、宾馆、敬老院、特种设备、特困人群等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强化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各村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1月31日前报到区、乡综合办公室,保持通讯联系,确保信息渠道上下通畅。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要针对岁末年初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