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成。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
(2)中心校负责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或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将预案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板面、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
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方案)的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
三、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及监测,要互通信息。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全镇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按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
(1)蓝色预警: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可以跨自然日,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于1小时内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工作,由中心校校长签发。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到中心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辖区的预警程序及应急预案。
3.2.3预警信息解除程序。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的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影响。
4.1响应分级
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