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维护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正常秩序,对雨、雪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
1.2.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统一指挥、相互协同、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为保证高速公路雨、雪等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成立由项目部全体人员共同组成的高速公路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成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具体负责雨、雪等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和各类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2职责
组长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理实施现场指挥,组织应急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各成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办公室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反馈、报告,传达领导指令。
3.预防与预警
(1)公司养护部门要及时收集气象及雨、雪等恶劣天气高速公路通行信息,各养护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高速公路通行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交通、通讯设备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要时刻保持应急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要主动联系相关社会救援力量,遇有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
4.应急突发事件类别
(1)大雨天气。
(2)冰雪天气。
(3)其他
a)山体滑坡
b)软土地基
c)水毁
5.应急响应
5.1大雨天气
(1)各养护站、股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大雾天气高速公路安全的办事机构,应全面负责保证高速公路在大雾天气时的安全,各路政中队负责协助工作。
(2)公司与气象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在公路沿线设立了15处自动气象观测站,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养护科及所长。
(3)通知监控室在电子情报版上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在收费站进口处设置大雾警示牌,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打开雾灯。
(4)各养护站、股及各路政中队负责在有薄冰路段喷洒盐水或盐砂混合物,以降低路面冰点,增强路面抗滑性能。
(5)如遇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中队负责协助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对辖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分流工作。
(6)特殊情况,经站、所长、大队长同意,上报上级领导,经一定手续批准后,实行管制措施,甚至封道。在封道期间,路政中队负责向公司办公室及时汇报有关封道的具体时间、区间及解除时间、区间。
(7)不同路面能见度处理
当路面能见度大于50米,小于500米时,路政中队联系高交大队,必要时协助交警在收费站设置警示标志、反光锥形桶,实行间断放行;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每隔1分钟放行1辆车,时速不超60公里;当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每隔2分钟放行1辆车,时速不超过40公里;当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每隔3分钟放行1辆车,时速不超20公里;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采取局部或全段全封闭交通管制措施。
5.2冰雪天气
(1)各养护站、股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冰雪天气高速公路安全的办事机构,应全面负责保证高速公路在冰雪天气时的安全,各路政中队负责协助工作。
(2)公司与气象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在公路沿线设立了15处自动气象观测站,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养护科及所长。
(3)冬季来临前,养护站、股应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督促养护职工在降雪期间坚守岗位,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及时投入除雪工作。
(4)冰雪天气时,全站、所员工要积极投入除雪工作,首先要保证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保证进出车道安全、畅通。其次要积极协助养护站、股职工清除立交、高速公路的积雪、积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