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各县(区、市)要组织燃气企业,在对工商业用户及居民户内进行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的安全排查整治,要做到检查细致、全覆盖,掌握隐患用户基础信息、隐患类别、整改条件等信息,填写燃气安全检查表,建立隐患台账,跟踪落实隐患整改。
二是设立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平台。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对燃气隐患、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做到举报响应及时、信息传递迅速、应急处置有效,促进形成公众与政府共同监督,企业强化自律,齐心协力保障燃气安全的良好态势。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方案落实,确保燃气安全宣传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突出主题。
各县(区、市)要以媒体宣传、企业宣传、入村到户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与监督。
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加强督导。
各县(区、市)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归纳、提炼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活动信息,并于x月30日前将“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__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
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
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
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
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
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
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
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