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年后,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餐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措施,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1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恢复餐饮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适用于餐饮经营单位。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xx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x卫疾控函〔20xx〕xx号)《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基本要求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严格遵循《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防疫指办明电〔20xx〕xx号)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内、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二)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餐饮企业可根据内部建筑特点,进行物理改造和通风设备改造,增大通风速率,改善提升环境,为商户、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营业、消费环境。
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做好日常防护措施
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企业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严格开展进店顾客测温工作,同时配备消毒液(酒精)供手部消毒使用。
(四)加强就餐人员管理方式
鼓励餐饮企业为顾客设置户外交易区,减少入场人数。
排队就餐的顾客,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四、分级防控措施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餐饮企业(门店)复工复业工作措施。
其中:
(一)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可开展打包外卖服务。
(二)I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包间可按规范指引启用。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用餐人员需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须立即佩戴口罩。
2.有外摆条件的餐饮企业可外摆桌椅供顾客用餐,桌椅间距应不少于1米,一桌一人,所有桌椅需同方向摆放,不允许拼桌。
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
3.有包房的餐饮企业可视自身防疫消杀条件进行开放。
包房内就餐环境应干净整洁,只允许摆放一张桌子,且不得拼桌。
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10*方米以下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4人,10-20*方米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6人,20*方米以上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8人。
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等待30分钟后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
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鼓励有条件企业做好通风设施硬件改造,安装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就餐区应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扫地、施工等)。
4.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或通过扫码认证等方式登记其姓名和联系方式。
要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杀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