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
一、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 请假程序
1、 审批权限
①、 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 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 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备案归档。
3、 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 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 请假规定
1、 事假:
①、 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 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