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
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
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
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
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
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