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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反恐安全应急预案1
为规范办事处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古城保护条例》和《市<省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社区、部门、学校和各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办事处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办事处设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李旦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安监办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刘宇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各社区、部门、学校和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长:
部门:计生办、群工办、劳保所、村建所
职责:(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组长:
部门:城管办、国土所、教办
职责:(1)接到火灾通知后,负责第一时间将配备的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