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二、领导小组(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正副班主任
职责:制订本次活动的各种方案,事先实地踏看活动的地点,领导活动顺利进行,处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严重事故在第一时间内立即上报区文教局。
三、具体应急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下年级负责领导汇报,同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稳定学生情绪、联系车辆和医院等。
2、发生交通事故:由组长、副组长负责总协调,组织报警、迅速拨打“120”和“110”,以及有关上报事宜,以最快的时间进行抢救医治。组员进行现场保护、临时救援,跟班老师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稳定家长的情绪。
3、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组长总协调及有关上报事宜;由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医疗队的初步医疗工作、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同时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后勤人员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和负责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4、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排队回校,各班正副班主任一头一尾作安全督察;每班学生分成8组,每组选出一位安全督察员,负责自己组的安全。
5、出发前下班老师点名,到目的地后再次点名,回程前,排队点名后再返回。做到:高高兴兴秋游去,平平安安回校来。
四、安全事故处理
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各年级领导和年级组长一起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各班的活动,力求做到趣味性强,学生喜闻乐见。
2、注意安全、纪律、卫生,特别注意爱护绿化和保护环境(自带垃圾袋),及时清点人数,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3、统一行动,有事及时联络,家长接送地点一律在学校。学生接送完后教师方可离校。
4、活动结束后,各年级负责人将活动情况上报少先队大队部。
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意想不到的突发自然灾害等。
二、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3、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动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集队行进、右侧通行、听从指挥。
5、活动前,学校(班主任)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6、如果远途旅行则委托有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本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要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组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