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精准宣传。
聚焦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留守待业等人群。
各村社区、镇区单位要沿用疫情防控“41N5”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上门发放反电诈宣传资料,签订《致全市人民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一封信》回执,逐条解读防诈知识,采集村民联系方式,指导村民安装使用“国家反电诈中心”APP,确保户户走到、人人见面、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牵头单位:镇“全民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多元宣传。
各村社区、镇区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橱窗、微信群、QQ群、微博、抖音等平台和公众号,每周至少宣传一条反诈骗信息。
定时段、定范围、定内容、进行“海报式”宣传。
(牵头单位:镇政法办、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开展特色宣传。
各村社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小品、三句半、本地民歌、石首跳山鼓等,将内容繁杂、形式多样的反电诈典型案例,转化为生动具体的、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群众易学易掌握易传播的文艺方式。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镇文化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突出“防”的质效,做强源头管理。
4、持续推进“断卡”行动。
严禁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规开办卡,从银行卡源头进行反电诈防控。
督促通讯运营商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规办卡、不落实手机卡实名制等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从手机卡源头进行反电诈防控。
督促各金融单位、金融网点对异常转账、大额转账及时进行提醒、劝阻、制止;配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做好异常资金止付、冻结工作。
(三)突出“管”的责任,做实重点管控。
5、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要全面排查居住在本地的涉诈前科人员,加强对涉诈前科、高危、缅北回流、两卡等“四类”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全部建档管控并与上述人员签订承诺书。
同时,对涉诈受害人群予以关注,压实网格员对重点人员的协管责任,发现异常信息及时通报主管部门。
6、全力推进“断流”行动。
严厉打击缅北回流人员,坚决做到“三个深挖”“四个一律”,落实“五个到位”,深挖提供偷渡服务的组织者、招募者、运送者,立足本地坚决斩断偷渡链条。
加强对滞留缅北等地人员劝返,组织涉诈人员所属的村(社区)开展逼投劝返工作,落实“一人一策”,全力敦促回国投案。
对高度疑似在缅北地区人员,即刻发动人员所属的村(社区)逐人开展核查、甄别、劝返工作,对有回国投案意向的嫌疑人员,派出所要及时上报市公安局,通过省市县三级联络员机制联系公安部驻云南工作组销号处理。
(牵头单位:镇“全民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突出“打”的威力,做好打击整治。
7、加强信息监管保护。
对金融类企业的市场准入严格依法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和信息保护,对因虚假注册或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依法查处。
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医院、房产、培训等机构在互联网非法注册域名、代理服务器、群呼业务进行实地排查检查并通报。
(五)突出“治”的效果,做实无诈创建。
8、强势推进挂牌整治。
对上级通报警告、挂牌整治的重点村社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严格落实《平安石首建设(综治工作)动态管理办法》规定。
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对50万元以上重特大诈骗案件及被骗人员造成极端案(事)件、重大舆情炒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一律倒查原因、全面查清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9、集中开展“扫楼行动”。
聚焦各类商圈、写字楼、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地,以扫窝点、扫回流、扫灰产、扫网络为工作重点,坚决打击为电诈犯罪提供服务的引流、吸粉、跑分平台、买卖“两卡”、转账洗钱等关联犯罪。
10、努力创建“无诈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