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人员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负责安全的有关科室报警;
(2)报告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和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员处置预案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
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围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为防不测,并同时拨打“110”报警,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
3、学校在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学校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五、责任与追究
凡遇紧急情况未按以上规定去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宿舍内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学生宿舍内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附后)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二)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通道的畅通;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上值班、查铺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
(三)宿舍管理员结合有关人员定时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
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