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院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医院应急保护组负责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媒体应对组负责与媒体沟通,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宣传部门协调,统一新闻媒体的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其他人员在未经医院领导小组授权,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上传图片资料、发布不真实信息等,防止形成炒作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3.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协助门诊、病区负责同志及时恢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七、信息报告
(一)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医院对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要及时报告,对可能引发暴力侵害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1.初次报告: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市卫计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在3小时内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2.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卫计局和相关部门。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及事态发展的趋势等。
2.结案报告内容:事件经过、原因分析、损失及伤亡情
况、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附则
1.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医院防范暴力伤医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各工作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通讯联系畅通、便捷。
2.对于在处置医院暴力侵害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在处置医院暴力伤医事件中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