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现疑似病例应对。
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
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
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会展活动名称:
会展活动场馆:
举办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会展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证活动安全地顺利进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展会举办方、承办方以及活动场馆(酒店)共同成立活动应急协调中心(以下简称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协调():电话:
副总协调():电话:
工程部负责人:电话:
安保部负责人:电话:
消防部负责人:电话:
举办方联络员:电话:
承办方联络员:电话:
场馆方联络员:电话:
注:工程部、安保部、消防部均为场馆(酒店)的各部门,总协调为场馆(酒店)总经理,副总协调为活动举办方负责人和承办方负责人。
(二)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由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领导,结合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1.保卫安全方面
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安全,由安保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
包括消防监测、排除消防隐患和消防应急准备工作,由场馆负责消防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3.食品安全及医护保障方面
由举办方或承办方设立临时医疗点,提供医疗应急保障。
提供餐饮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海口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提供的各类餐饮的食品安全。
4.供电保障方面
活动期间的日常供电保障和临时供电保障,由场馆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5.其他未列明情况
其他未列明情况由展会应急协调中心研究部署、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