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活动期间,会场要根据参加人员数量及场地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
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
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关。
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旅行史、接触史调查,结果无异常者方可上岗。
对进出会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强化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分组管理,指定工作人员为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组员开展健康状况监测。
3.减少人员流动。
各健康管理负责人,督促组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座位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4.加强防控知识宣教。
强化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要注重手部卫生。
在没有进行手卫生前不随意触碰口腔、鼻腔和眼睛,会议期间正常佩戴口罩。
(六)加强高风险场所管理。
1.密闭、半密闭会场。
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增大参会人员座位间隔,减少人员之间的不必要的流动,会场负责人要巡查在场人员防护情况,检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规正确,加强会议场所的清洁消毒。
2.通风系统。
会议场所在会前应至少开窗通风半小时,会议期间尽量开窗通风,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如会议室不具备开窗条件,应确保会议期间集中空调正常运行,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使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供餐。
会议前需要全面对餐饮供应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实习分餐制,控制就餐人员间隔。
人员就餐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就餐后快速离开避免就餐时相互近距离交谈,仅在吃饭时摘下口罩。
4.洗手间、宿舍、电梯等高风险场所。
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手)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参会人员住宿房间、工作人员宿舍、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杀。
三、出现疫情后应急处置措施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就地安顿原则,立即送至场馆的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安排到原来住所暂时居家隔离观察。
健康管理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领导报告,并联系驻点医疗团队,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第一时间向某某市疾控中心报告。
配合某某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指导会场所在辖区疾控机构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会场评估合格后才可重新启用。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某某市疾控中心通过流行病学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应按规范立即转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并采集标本和送检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同时某某市卫生健康局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某某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潜在密切接触者。
基础“三人小组”按规定做好潜在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四、处置完成解除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经集中隔离14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
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1.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应禁止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