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22年12月5日(周一)起实施,后续将根据属地要求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11月18日,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校园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影响。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
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隔离转运、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物资保障、信息共享等工作,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学校有疫情时,原则上不随意封校停课、不整校停课,停课精准到班级。
有疫情的地方,师生坚持“两点一线”,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未经批准,不得规定“非必要不出校”等限制性要求,在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同时,确保健康师生自由流动。
学校常态化防控,坚持核酸检测属地原则,主城区及县市城区所在地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每天、每个班级分别不少于20%比例抽检,五天全覆盖,其他区域学校师生按照每周不低于10%比例抽检。
有疫情时,学校按照属地指挥部要求,做到应检尽检,严禁随意加码,原则上不安排师生周末到校集中核酸检测。
有班级停课或师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形的,按照《有序切换线上线下教学指导意见》要求,组织线上教学和心理疏导。
■严控教学时长,小学低年级线上学习每天累计不得超过1小时,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生每天累计不超过2小时,每节课时长不超过30分钟;
■高中生每天累计不超过3小时,每节课时长不超过30分钟,指导学生连续观看电子产品30分钟或连续读写纸质材料40分钟后进行适当休息,确保师生用眼健康。
■对家庭困难、特殊群体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合理诉求。
通知要求,高校要落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校一案”,对高风险区外溢师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高校在市指挥部指导下建立相对集中的居家隔离场所。
精准排查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返校每个师生及校内
服务人员健康状况,确保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学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防控办部署、我市贯彻落实二十条措施实施方案及市教委相关工作提示,现就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校开展日常健康管理相关工作
学校进出人员管理
PART 01
充分利用“数字哨兵”和“场所码”等技术和设备,严格进校人员管理,执行进校时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制度,必须佩戴口罩进校。
学校将严格执行人员进出校园健康管理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出校学生须通过“小北”平台严格履行请假审批后可持48小时阴性报告出入校园。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健康管理要求不应低于师生员工。
学校核酸检测要求
PART 02
学校每周二、周四、周日16:00—18:00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学校食堂、冷链、保安、保洁、医务、核酸检测队伍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继续落实日常健康管理要求并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学校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将根据教育部及本市相关要求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所有人员进入校园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常态化日常健康管理和症状监测
PART 03
严格落实在校师生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防护并及时就医。
二、学校相关风险情况管理工作要求
学校风险人员管理
PART 01
落实好师生员工中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密接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等相关健康管理要求,对于不具备居家条件的情况,要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由属地在校外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