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防范措施
(1)加强对重点经济目标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
(2)加强与上级防恐怖袭击机构保持联络畅通,与公安、武装部等社会保障机构互通信息,定期联络。
(3)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排出险情。
(4)做好防恐怖袭击应急物资和设施储备工作,齐全良好,事发后能迅速送至现场使用。
(5)认真贯彻上级部门防范恐怖袭击或空袭工作的指示,建立健全各级保障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到群防群治,将恐怖袭击等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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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件分级
(1)Ⅰ级事件(集团公司级)
是指恐怖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恐怖袭击事件,事态发展严重,社会影响严重,需要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的事件。
(2)Ⅱ级事件(油田公司级)
是指恐怖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恐怖袭击事件,事态发展严重,社会影响严重,需要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的事件。
(3)Ⅲ级事件(事业处级)
是指恐怖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5人以下(含5人)重伤,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恐怖袭
击事件,社会影响较大。
(4)Ⅳ级事件(科级单位级)
是指恐怖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5人以下(含5人)轻伤,或者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恐怖袭击事件,有一定影响。
5预防和预警
5.1预警分级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1)Ⅰ级(高风险):用红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随时会发生,涉及的单位要立即向辽河公安局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对现场进行封闭;
(2)Ⅱ级(较高风险):用橙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涉及的单位要及时向辽河公安局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同时向驻地武装警察部队申请武装守卫;
(3)Ⅲ级(一般风险):用黄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极有可能发生,涉及的单位要及时向辽河公安局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申请警企联防;
(4)Ⅳ级(低风险):用蓝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有可能发生,涉及的单位要加大自防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自防工作措施。
5.2预警程序
(1)应急响应办公室认真收集社会和企业内部有关恐怖袭击、群众性事件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异常情况等信息,分析可能对单位生产经营和员工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恐怖袭击警报后,事业处进入预警状态。
(3)应急办公室立即将事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4)根据警报和分析结果,下达预警指令,及时向各作业区、大队、
机关职能部门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5.3应急准备
接到恐怖袭击预警后,各应急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分路做好治安、警戒、车辆、物资、医疗等准备工作,物业公司保安队要对重点嫌疑人或外来人员进行盘查、对重要经济目标加强警戒和监控;安全环保科要做好防止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
6应急响应程序
6.3信息上报
6.3.1报告程序
当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在15分钟内汇报给处应急响应办公室,应急响应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
小组组长和成员。
Ⅰ级、Ⅱ级、Ⅲ级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告油田公司应急办公室。
6.3.2报告内容
(1)恐怖袭击事件的类型与分级;(2)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