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细化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要求和防控措施。
2.严格日常管理。依托学校、院(系、部、处等)、班级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每日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因病缺勤缺课师生员工,坚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加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流感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经常性开展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3.加强校门管理。全面把控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包装、国内国际邮件预防性消毒。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又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4.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使用空调时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疫情期间,增加对公共区域开关面板、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食堂餐桌安装隔板,错峰就餐,引导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和处理餐余垃圾。
6.加强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少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消毒。
7.加强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对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内的人员密度控制。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8.加强家属区管理。将家属区纳入社区常态化防控管理,对家属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学校通勤车辆管理。加强教职员工所在院系与其家属和社区网格管理员的沟通交流,密切注意教职员工家属日常身体情况。
9.开展应急演练。高校在开学后应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即时反应能力,检验学校疫情防控骨干和师生员工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调整。
(二)师生员工管理要求。
10.遵守校门管理。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对于因找工作、实习等原因,确应出校的,履行相应程序,允许进出校。
11.加强健康监测。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就医,不带病上课、工作。在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支持和保障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12.加强个人防护。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完成加强接种。校园内师生员工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13.落实健康教育。学校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倡导健身活动,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14.关注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员工负面情绪,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四、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关注学校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如出现疑似症状,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点),由指定专人负责对被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一旦学校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校(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适当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快速处置疫情。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校园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学校积极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做好卫生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学校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