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②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③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四、电梯应急救援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A、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二)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三)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