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根据枣园实际,制定如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镇实际情况,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把解放思想、担当作为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落实重点企业包保联系责任制度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时定期走访包保联系的企业,为企业搞好服务,及时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及问题,不断促进和推动全镇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全镇各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范围内企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责任;围绕全镇目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责任的落实。
坚持行业管理原则。
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镇直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业营商环境的原则,要加强对本行业营商环境的调查研究,对出现不利于企业营商环境的情况,镇直各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并向领导小组报告,为全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成立枣园镇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由书记同志任组长,由镇长卓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企业发展办公室、枣园镇工商所、枣园镇市场监管所、枣园镇税务分局等。
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办公室,曾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侯洋,李丰义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李菲、申晓博、高烽镪、习康渊等同志。
办公室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上传下达。
各成员科室务必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分解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同时要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各项惠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市场主体了解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内新注册企业情况,两天内与新注册企业进行对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搞好后续联动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政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用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技能人才培育等服务企业工作。
四、运行架构
(一)领导小组:统揽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任务分解、检查督办、分析调度、考核等工作。
(二)镇直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各自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
五、职责分工
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主动吸引企业家与政府沟通交流,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走访企业,并借助媒体与市场主体互动沟通,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包保联系的重点企业实地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建立完善包保联系工作反馈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交流汇报会,分析研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畅通沟通渠道。
六、工作要求
1、镇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由镇主要领导牵头、镇纪委、市场监管所、环保所、农办、企业办等镇直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
2、镇联席办及时收集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3、镇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必须经镇联席办同意并备案,不经允许不得进入企业检查。
4、县级执法部门到枣园辖区内企业检查,镇直各对口单位要及时通知镇联席办,由镇联席办通知企业,做好对接。
5、镇司法所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议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涉法、涉诉合同等问题。
6、实现在枣园范围内“围墙内的事企业干,围墙外的事政府干”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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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履行补偿救济责任。
8、汇集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相关的政策、政务、诉求、公益服务及第三方服务等资源,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通道,并结合各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个性化特色专区。
9、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咨询类诉求诉求专员快速办、求助类诉求政府部门速响应、疑难类诉求企服办专题会办”机制,快速解答企业问题,制定并公布企业咨询及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服务标准,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10、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
11、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从接近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中,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进行重点帮扶。
12、每月1日至25日为我县“企业生产安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