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犬只防疫、犬只免疫、诊疗的监督管理,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牵头做好犬只免疫工作、犬只免疫信息抄送工作;负责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工作,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以及犬只未按规定免疫、无证诊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的供应、接种,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对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捉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犬只室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七)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狂犬捕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犬只免疫、登记等管理工作。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做好养犬管理和宣传、劝导工作,调解因犬只饲养引起的邻里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xx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区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大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养犬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实效。
(四)强化长效管理。
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强联合整治,形成管理长效。
六、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局从即日起至1月31日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使依法、文明、科学、健康、卫生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全力推动首府养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质效,坚决打赢首府犬患整治攻坚战。
为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加宜居的平安首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分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分局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XXX 情指中心教导员
XXX 政工办副主任
XXX 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
XXX 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负责人
XXX 锡林路派出所负责人
XXX 东风路派出所负责人
XXX 海东路派出所教导员
XXX 西街派出所所长
XX 中山东路派出所所长
XX 东街派出所所长
XXX 迎新路派出所所长
XXX 新华东街派出所负责人
XXX 鸿盛工业园区治安派出所所长
XX 青城巷派出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