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大力推行“阳光招生”。
招生录取监察,严肃查处招生上的XX种违纪违法案件。
5.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收杂费后的“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
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正常需要。
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完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房产租赁、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订购管理制度。
认真XX《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结算、质量验收的监管,预防并制止干预招投标、规避招标问题的发生。
认真《府采购法》,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
7.完善园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园务公开领导,规范公开工作机制,XX公开,明确操作流程。
公开须经教代会或园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要利用园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园情通报会等有效形式进行校务公开;
要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行幼儿园公众号、群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促进群众和教职工参与园务公开的良性互动,通过参与、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校务公开深入,促进学校规范办学。
(三)建立廉洁风险监督预警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实行廉洁风险预警。
要把幼儿园全体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纳入廉风险预警范围。
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逐一登记汇总,对评估确定的廉风险点采取风险、保廉、廉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预警。
根据廉洁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的频率等,通过XX种信息监测手段对风险进行监控评估,及时向有关处室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息。
2.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学校决策、主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集中、生活、谈话诫勉、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廉责任报告制度。
进一步落实廉建设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全面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
3.突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
要重点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营承包、印刷发行、教辅资料征订和干部任用、行审批、招生考试、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关键环节,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高级风险点:
(1)经费开支。
(2)物品采购。
(3)设施、设备维修管理。
防范制度:
(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子集体研究制度。
千园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审核。
对需要履行府采购或招标的预算,必须先履行手续,后开支。
(2)严格采购管理。
千园以上开支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凡涉及招标和府采购项目,必须在履行招标或府采购手续之后方可开支。
(3)对学校财务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挪用公-款和私设XX库的行为。
(4)认真执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学校账务,自觉接受监督。
(5)规范物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