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是否建立有效的商户退出机制。
(六)国际卡收单业务环节
1、持卡人欺诈风险
(1)持卡人使用伪卡和假冒卡进行欺诈交易产生的风险。
(2)持卡人利用某些收单行经验缺乏、对收单规则的不熟悉,以及在商户管理上的漏洞,在实际交易发生后,又对这些按规定视为伪卡的交易进行拒付,从而产生的风险。
2、特约商户欺诈风险
(1)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乘持卡人不注意时重复压卡,并对不存在的交易进行请款,造成持卡人和发卡行拒付,形成欺诈风险;商户和犯罪集团勾结,利用伪卡或假冒卡进行虚假交易请款,从而产生的风险。
(2)娱乐行业、经营场所不固定的一些高风险商户在营业中强迫持卡人进行在超消费金额的单据上进行签字,从而产生的风险。
3、发卡行拒付风险
发卡行利用新收单行对规则的不熟悉,故意试探对新收单行上送的交易提出拒付,产生潜在风险。
二、防控措施
(一)卡片管理环节防控措施
1、空白卡(含空白测试卡)应视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指定专人保管。
卡片的领取、保管、发放等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
领运银行卡视同现金押运,须专车双人负责。
2、制成卡、已制成的测试卡应视同有价单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已制成的测试卡测试完毕后立即收回。
3、过期、挂失作废、毁损以及制作过程中作废的卡片,须认真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注明日期,将作废的卡片打洞或剪角,破坏磁条,入库保管,集中统一销毁。
4、及时删除制卡信息、文件,严禁备份、泄露。
5、对自助设备吞入的卡片,必须认真登记吞卡登记簿,并按吞卡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惠农卡的交接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登记簿,确保惠农卡发放到申请人本人手中。
(二)发卡管理环节防控措施
1、对准贷记卡、贷记卡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及客户签名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利用公安部门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中间业务平台等查询核对申请人身份、信用状况、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及担保方式。
对申请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必须对申请人和保证人身份进行实地核实,认真审核其资信状况,申请人、保证人签字应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场。
2、对准贷记卡、贷记卡,发卡行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如实、准确地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信用额度,对持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定期复查,并根据持卡人及担保人资信变化的情况,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3、申领单位准贷记卡和贷记卡商务卡的,必须提供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材料,且在发卡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更换和注销。
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对个人金穗借记卡,按照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要求,利用公安部门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认真审核客户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5、办理金穗借记卡单位卡申领业务时,应要求申领单位填写金穗借记卡申请表,并提供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材料、单位相关文件材料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等。
单位卡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或变更,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6、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要专人保管,严格保密,防止泄漏客户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