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有时候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部分工作人员思想上缺乏服务意识,态度上缺乏亲和力。
(三)诚信意识淡薄。
在政府层面,少数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做出的承诺最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兑现,影响了政府形象,个别存在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导致企业一度处于半倒闭状态。
在企业层面,个别企业不讲诚信,不图长远发展造福一方,只想圈占土地资源,捞取政府补贴,给地方留下一堆问题。
(四)社会综合服务不成体系。
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企业培训、引才引智、法律服务、财务会计、融资理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还不成体系,服务功能还不完善,产业链不完整,公益性和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
发展离不开创新,而创新必先解放思想。
要不断推进思想创新,用思想上的大解放、观念上的大更新、措施上的大突破,促进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发展。
祛除官本位思想,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带着责任和政策扑下身子,深入企业,主动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
(二)推动政策落实。
一是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估,推动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公开于政府门户网站,便于企业及时获取。
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及时宣传解读到位,要第一时间让广大领导干部、具体办事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操实练,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打造信息沟通平台。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注重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和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汇报。
二是建议厅局对口联系一家或者多家企业和行业商协会,了解企业发展的困惑和遇到的难题;三是建议摸清企业需求,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推动行政审批整合,落实“让企业只跑一趟”服务。
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政府诚信机制,对于招商引资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等事项。
鼓励企业诚信生产合法经营,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大数据,严格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五)强化监督问责。
建议将营商环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更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建议上升到法律层面,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多项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经营信心、释放发展活力,确保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1.进一步规范政府履职行为。
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厘清政府职责和市场边界,出台和实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和约束政府履职行为,提高政务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严格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坚决纠正涉企冤假错案,依法及时处理产权纠纷案件,稳定和改善市场主体预期,充分激发和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
3.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4.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平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
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性化、功能性转变,全面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
5.制订出台《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聚焦审批服务、创新创业、投资贸易、法治保障、政商关系等重点内容,对接导入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理念标准,推进制度创新、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建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