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
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
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
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
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
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
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
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
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
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