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幼儿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全园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六、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米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米,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米;(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米。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米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米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米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⑴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主管全园的消防工作。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职工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防火工作责任心,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⑵新生入园,教师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每学年在全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演练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⑶幼儿园内部不准使用电炉,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对电开水器等要指定专人负责。
⑷幼儿园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
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节日、寒暑假前组织全园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及时对灭火器进行维保,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⑸教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即报告拨打119报警,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