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
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
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
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
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
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
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
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
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
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
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
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