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乐园设备的安全标准
1、安全保险措施:儿童游乐设施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
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量不得少于两根。
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
2、乘人安全束缚装置:当游乐设施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
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
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
3、对安全栅栏、站台的安全: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
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4、其他安全要求: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二、应急措施
1、在乘坐荡船等包含公转和自转的游艺设备时,如有不适,请立刻用手势和表情向工作人员示意,工作人员将及时对机器进行紧急停止,并视具体情况安排身体不适的游客休息或者治疗。
2、大规模的停电造成了游乐设备停机,不要惊惶失措,只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完全可以保证启用机械、手动、备用电动等动力将游客安全引导到安全的地方。
3、游乐园一旦发生火灾,乘客往往由于被安全设备固定在座位上动弹不得、只能被动地等待救援,从而失去逃生能力。
所以在登上游乐设备时应多留心观察周围有无易燃物并及时报告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