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10条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应监督执行。
第11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第12条凡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整改不及时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整改。
第13条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影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为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处室、各学科、各办公室、各年级、各班,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各年级、各班班主任,要负责对教室、寝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学校服务部要每一天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载。
四、保卫人员要学期要对学校大面积公共区域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含学生寝室),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五、保卫科应安排专人每一天晚上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巡查。
安全检查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公司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委会副主任、车间安全委员、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3、6、9、12月进行,车间级每月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