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如被各种锐器刺伤后,接触到含病毒浓度高的血液、体液时,只需0.004毫升带乙肝病毒的血液就足以使护士感染。
因此,护士在操作中应牢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如打开玻璃安瓶时,用棉球垫于安瓶与手指之间,用力均匀适当;对各类针头、刀片等利器,使用后应装入坚固不渗漏的容器内集中储存处理;为病人使用过的利器,在传递中应用金属容器盛放传递等。
另外,病人的血液或体液不慎飞溅到眼中,应立即用消毒滴眼液做好清洗和保护,工作服或各种私有物品染上病人血液或体液时,应及时用3%过氧化氢溶液消毒并除去血渍。
护士因工作在高危环境中,必须注意饮食结构,保持乐观情绪,加强锻炼,增强自身抵抗力,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各种疫苗,如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等。
护理危险因素的防范
护理人员在执行任何医嘱时必须认真仔细核对,严格落实二人核对制度(特别是输血)。
一人值班时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凡无执照医生或进修医生开的医嘱又无上级医生冠签名、有涂改及字迹不清的医嘱不执行。
非抢救状态时的口头医嘱、抢救时非二人复述的口头医嘱不能执行。
需做皮试药物未开皮试医嘱不执行。
如首次注射青霉素、头孢类药物或停用超过3天等无做皮试医嘱或未做皮试时其医嘱不能执行,防止发生过敏反应。
哌拉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舒巴坦做青霉素皮试,头孢类抗生素做头孢唑啉皮试。
做新开医嘱时,对于医生所开的医嘱有疑问时必须询问清楚。
开医嘱时间不符时不能执行。
多巴胺、化疗药肌肉注射医嘱不能执行,易致局部组织坏死。
临时口服药用法遵医嘱,用法不明不执行。
大剂量西地兰(成年人>0.4mg、小儿:2岁以上>0.04~0.06mg/kg)静脉推注不执行。
医生错开米索前列醇剂量(如200ug写成200mg)护士不能执行。
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核对,避免执行错误医嘱。
糖尿病病人(或血糖增高病人)静脉输注葡萄糖一定要在葡萄糖内加入相应剂量胰岛素,否则医嘱不能执行,因直接输注葡萄糖易致血糖增高。
医嘱药品用法不当(如Vit K1静脉推注不能执行。
)呼吸抑制的患者禁止使用镇静剂。
饮酒后注射、口服头孢类药物不执行。
头孢曲松钠等抗生素加入钙剂溶液(如复方氯化钠、林格氏液等)不执行。
新药在第一次使用时,护士不清楚用法、配伍禁忌等,先看说明书后再执行。
静脉、膀胱灌注等大剂量化疗药物时必须加强核对和观察。
化疗药物外渗可引起组织坏死、骨髓抑制等。
阿托品用药时应特别注意区分各种剂量的适应症,>0.5mg肌肉注射应特别注意核对。
严禁用电解质溶液(NS,GNS,林格等)稀释!
氯化钾静脉推注不执行,直接推注可引起病人死亡。
补钾浓度不能超过0.3%(补钾时要严密监测血钾浓度、心电图变化,防止高血钾引起心脏骤停)。
氨茶碱静脉直接推注不执行,应稀释后缓慢推注。
静滴缩宫素诱发宫缩时,严格核对,剂量准确、严格控制滴速、严密观察药物反应,防止强烈宫缩引起子宫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