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当发现网络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各部门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应断开网络,网络管理员应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网络管理员接报告应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6)、雷击事故;遇雷暴天气,各部门应请示网络管理员同意后关闭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站内所有计算机网络工作,暂定车辆检测工作。如已受雷电影响,应将站内全部计算机断网,并逐一检查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的受损情况,有损坏的联系电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抢修,等雷暴天气消除后再恢复检测。
4、网络管理员在处理网络事故期间,有必要时应立即联系电脑公司技术人员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如短时间无法恢复车辆检测的,应在检测大厅和车辆候检区做好故障告示,及检测车辆车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如要长时间排除故障的,应通过“象山报”或网络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正式恢复检测时间。
5、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情况严重的,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排除故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6、数据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7、各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的技术准备,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网络管理员就每月对站内计算机网络开展一次全站范围内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查,消除网络安全隐患,提高站内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