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5)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暂停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辖区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辖区各类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7)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实施辖区内全天禁行。
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按照《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富民路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富民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降低重污染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2、本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20〕22号)。
3、本区相关文件
《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河东政办发〔2021〕1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四、领导重视
街道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及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预警体系。
(二)公众参与,通力协作
通过市清新空气指挥部门发布信息,我街加大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及共同参与维护空气质量的意识。
(三)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对于辖区内污染企业的运行情况依法监管,充分发挥企业主管部门作用,提高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事故的防范及处置能力。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富民路街道调整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能,齐抓共管。
组长:xx
副组长:xx
工作组成员: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11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部队家属院管理部门、15个物业公司、街道环卫所保洁人员。
下设办公室: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人:xx。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职责
(1)根据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预警等级,做出相应信息的上传下达;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完善,做好相应文件档案信息的记录、整理、保存;
(3)负责向上级指挥部门及时报告本辖区应急预案启动和进展情况,负责请求应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