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前都会需要提前准备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1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三打”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协调公安等部门,以建立完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富庶美丽幸福XX创造规范、安全、有序、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XX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在XX汽车客运站、XX火车站及县城XX路XX公司门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通过日常巡查、走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县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经营者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及经营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
同时做好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开展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跟踪、伏击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请求市局或XX局、XX区局执法人员支援,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长期在XX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
一旦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团伙或暴力抗法行为,立即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调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对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危害乘客安全,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
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客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把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营造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杜绝因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致使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受损的情况发生。
(五)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队)室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偷逃通行费和打击超限超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明传〔2017〕40号)要求,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