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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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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

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4

根据x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交运〔x〕2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开展,决定成立x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会,督促牵头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下设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开展工作:路面稽查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非法售票“黑窝点”市场整治组,牵头单位(市市监局);打击非法网约和涉黑涉恶组织运营惩治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以扫黑除恶为契机,依法查处一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车主,取缔一批“黑车”车辆,挖出一批涉黑涉恶“黑车”团伙,震慑一批非法从事“黑车”经营的涉黑势力人员,有效遏制非法行为,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的稳定,促进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非法营运是指无正常营运手续,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所使用的车辆属称为“黑车”。

三、工作任务

1.重点整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特别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团伙和人员。

2.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特别是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冒充“网约车”、“顺风车”和巡游出租汽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车辆;严格整治残疾人车、老年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3.重点整治乡镇集市、城乡结合部、车站、商业区、小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聚集点。

四、组织实施

(一)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x年1月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时间为春运期间、重大节假日、国家重大会议召开及学生上下学等时间段。

(二)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在重点路段张贴大型喷绘宣传广告,在客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乘坐非法组织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珍惜生命、拒乘黑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黑车”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摸排基础情况。

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经营销售车票“黑窝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活动规律,特别是具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团伙的基本情况,明确重点打击对象及其活动区域、时段等,为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准确基础资料。

(四)加强联合执法。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建立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工作时间检查与非工作时间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实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明确部门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力量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依法依规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进行处理;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查证核实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严肃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出入城区的“黑车”加强监控,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黑车”工作;组织力量对从事“黑车”非法经营的团伙、涉黑涉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打击,对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妨碍、围攻、报复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的行为人,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对城区和乡镇街道、城乡结合部乱停乱放客运车辆加大整治力度,杜绝随意上下旅客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利用微信号、微信群、网页、电话、社交软件平台发布所谓“网约车”“顺风车”信息的予以依法依规打击和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对扰乱客运市场非法销售车票“黑窝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欺行霸市、抢占客运市场、强占客源、扰乱客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团伙和个人及时上报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稳定和良好秩序。

市安监局:负责配合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参与路面执法行动。

市法制办:负责依法受理、及时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相关上访群体的协调接待工作。

市残联:配合公安交警、道路运输部门加大对残疾人车辆的整治力度,取缔残疾人专用车辆参与非法营运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载运学生车辆超员超载、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开展学生“珍爱生命、拒乘黑车”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教育学生“宁愿多走一公里”的艰苦朴素精神,养成拒乘“黑车”的良好习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负主体责任,摸清本行政区域非法营运车辆和扰乱客运市场非法售票“黑窝点”,对欺行霸市、抢占客运市场、强占客源、扰乱客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团伙和个人,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和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报告,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加大对大型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旅客行为打击和整治力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两委交通监管、劝返等职能作用,对进入村寨大型客运车辆及时上报和劝返,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群众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和“文明出行、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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