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操作,发放的月工资标准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资。
发放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补发年休假工资额=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资/24天年休假余额天数(天)
9、国内机构员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由;员工在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时间。
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1天。
b、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休年休假的员工不应超过部门员工总数的15%,平时原则上各部门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0%,且休假人员应提前两周提出年休假申请,并与休假期间接替其工作人员交接好工作。
c、员工每年可报销2次两人探亲的来回机票及住宿费,交通费,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驻海外员工的休假
a、派驻海外工作的人员,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给予5天休假配额(含归国往返路途时间)。
经主管批准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报销一次归国休假的往返机票。
b、驻海外工作人员的休假申请,应结合工作地风俗及工作地年度长假期,也可结合回国培训、述职的时间假期。
具体时间安排提前一周报部门主管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11、年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2、离职员工离职结算时按其实际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计算当年年休假,计发年休假工资。
九、工伤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
经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十、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节:休假三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国庆节: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原则上遵守国家统一安排进行休假。
因工作需要上述节日未休完的时间,可累积计入年休假配额。
休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为保证海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驻海外机构及有特别工作需要的部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实行轮班制度。
轮值人员可以即时轮休或与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领取加班工资及春节加班补助费。
驻海外机构不按国内休假时间放假,依据当地节假日情况,参照派驻国家的当地法律规定安排假期。
当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多于派驻国家当地法定节假日时,多出天数计入年休假配额。
第四章请、销制度及缺勤规定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公干外出等,均应提前提交加班请假电子流。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来得及提前提交请假电子流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3、对病假、产假、产检假、计划生育假、婚假、婚检假、丧假等需要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外出之时算起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