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村庄布局专项规划(专题)覆盖率达到100%,“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80%。
5、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清理村庄内卫生死角、残垣断壁,全面整治“五堆十乱”,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户内做到“六净一规范”,户外做到物件柴草码放整齐。
6、按照“五有五定”(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定管护范围、定管护标准、定管护责任、定管护模式、定管护经费)工作要求,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三、实施内容
以村(居)委会驻地自然村为重点,每个村(居)委会建设2个以上村(自然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主动清理村庄内、房前屋后柴堆、草堆、粪堆、石堆、垃圾堆,自觉整治乱涂、乱贴、乱挂、乱停等“五堆十乱”行为;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有效管控畜禽散养,实现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体洁净、人居整洁。
加强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
(二)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村民饮用水安全,村内道路硬化基本实现户户通,开展村庄亮化,完善公共照明设施;
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打造节点工程。
推进村庄绿化,鼓励在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绿化庭院环境,实现庭院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延续农耕文化、珍视红色文化、弘扬现代文化,推动“自然美”和“人文美”融合,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和中心广场等重要节点,打造景观小品,不断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和品质。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从打造示范村入手,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带动辐射周边村庄,以点串线,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进一步完善清扫保洁、广告张贴、村庄垃圾清运处置制度及垃圾清运收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等制度,及时开展检查评比,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四、相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示范村建设工作,每个村(社区)建设2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由各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各负责一个示范村的建设工作,村(居)委会驻地自然村由各村(社区)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负责,__月__日前将示范村名单上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
(二)列入建设任务的示范村,要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
(三)从__月起,由光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示范村建设情况及成效考核验收,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启动人事调整或问责。
(四)各村(社区)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开展文明农户、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3年乡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全域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要求。
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7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基本原则。
1、成立专班、多方参与。
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村委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鼓励人民群众、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2、村为单位、农民主体。
以村为单位实施,村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3、先易后难、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