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痘:幼儿痂皮硬结干燥,无新疹出现。
本班幼儿医学观察期为21天,如有新病例出现应从最后一例算起重新观察至期满。
2、腮腺炎:腮腺肿退后一周,本班幼儿医学观察期为21天,如有新病例出现应从最后一例算起重新观察至期满。
3、腥红热:症状消失及咽喉炎症消退,一般从发病日起隔离十天。
医学观察期七天以上。
4、麻疹:出疹后5天,如有合并症状应延长到十天。
医学观察期为21天,如已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延长至28天。
5、手足口病:疱疹完全消退,且隔离期满14天,本班医学观察期为7天,如有新病例出现应从最后一例算起重新观察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