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对单位各科、各诵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音图卜显示,负表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
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
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02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3
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
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6日前)。
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
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