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
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