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办活动单位,必须安排好专人维护秩序,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礼貌、有安全感的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超出限额,禁止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活动场所。
对妨碍和干扰活动的人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服从管理和情节严重的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5.主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安排人员参加保卫工作。
对保卫工作不得力,无安全保障的文体活动,安全办有权责令停办或限期整顿后进行。
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手续
1.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实行审批制度。
班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生处领导同意;年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学生处领导和学校领导同意;学校内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后举行;学校举办校外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2.申报批准后,举办责任人严格履行各项安全规定及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生问题应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因违章造成责任事故,举办单位要负全部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还要根据问题的轻重酌情作出处理。
三、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心。
2.定期对举办场地、器材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3.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时,学校安全办值班保卫人员必须到场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告知举办单位进行处理。
演出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3
1、团体或个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和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必须经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并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省外演出经纪机构组台来本省进行营业性演出,必须持有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证件,并经演出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3、经营营业性演出场所的,应当维护演出秩序,保障观众安全,不得为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团体和个人以及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4、营业性演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不得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渲染暴力;
(三)不得用人体缺陷或摧残演员身体健康的表演方式招来观众;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5、举办国际、全国性文艺演出或参加涉外演出活动,必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省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两省以上参与举办区域性和本省举办跨市(地区)的文艺演出必须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6、经营业余文化艺术培训,必须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演出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4
为确保学校文艺演出的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在活动期间的人生安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全体师生遇到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每次文艺演出活
动,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领导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2)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了解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正确下达处置命令,对整个事件实施统一指挥。
2、做好安全保卫与场内秩序维护安排。
安全保卫人员主要任务和职责
(1)全体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思想要重视,对安排的各项工作要尽心尽职,不可有丝亳的马虎,以确保文艺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2)维护学生行进途中和进出场时的秩序,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