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当班情况的'交接等),发现没有交接清楚相关人员扣0.5分/次;因没有交接清楚而违反要求,相关人员扣1分/次。
3.24从公司外出的车辆都要经过检查摩托车后尾箱、司机室等)方能放行,没有检查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3.25做好临时(即8小时内)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记手续,没有登记清楚扣0.5分/次,没有经主管批复而乱放的扣1分/次,超过8小时或超过登记时间未通知经办人搬离物品当班人员扣0.5分/次。
3.26及时提交及领取《员工自评及主管考评表》,无正当理由超过8小时未领取扣1分/次。
3.27接到来访客人探访总经理时,保安人员登记好《来访登记单》及必须打电话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打总经理电话要先通过助理处理,探访工地陈生时先通知行政部探访对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内,伪者扣1分/次。
3.28 严禁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进入厂区或新厂区,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申请同意,违者扣1分/台车。
4 员工流失率及考评标准:
4.1 保安人员对班长岗位工作满意度60%以上,如不达标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做到上传下达,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次。
4.3 编制保安值班表,卫生值日表,岗位轮流表等相关表格事项,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4.4 监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无效及时改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上交检查表格到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4.6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没有月培训计划和记录扣5分/次。
4.7 定期(两周一次或视情况而定)安排保安人员清洗鱼池,发现不达标扣1分/次,收到投诉扣2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