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4.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上报区教育局。
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⑷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
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4.9学生实习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1、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学校各部门主任及司机一律到岗,随时听候安排。
2、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企业应尽早与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联系,查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
3、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酌情将情况反映到学校实习管理部门。
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中毒等突发事件,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并协同学校按有关规定对事件作出处理。
5、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不提倡学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员角色,并迅速通知学校相关领导和人员。
6、出现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其它人不能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
4.5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4.5.1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
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
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⑵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
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⑶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的事故发生。
⑷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
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
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
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⑸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
①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
②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
③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