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1.春节慰问老人活动相干工作由xx、xx、xx、xx、xx等宗亲负责;
2.慰问资金由宗亲管理;
3.愿意参加春节走访慰问老人活动的职员,请于20xx年2月17日(农历12月29日)中午12点前到xx村部集中;
4.愿意捐款的职员,请于20xx年2月17日12点前向xx宗亲办理捐款手续;
5.活动结束后,务势必捐款人及金额张榜公布,并将慰问人数及金额等明细账目向捐款人进行通报。
6.活动联络人:
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镇民生工作,充分体现镇党委、政府对全镇人民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渝委办【20xx】x44号和大足委办【20xx】x5号通知精神,开展“送温暖、迎新春”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按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访贫问苦,组织、民政、社保、扶贫、教育、老干、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慰问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促进活动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镇领导干部不少于x5户,村(社区)干部不少于20户。
机关干部职工要走访慰问、帮扶所结的“穷亲戚”。
各级干部要把走访慰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扶贫帮困的过程,切实关心群众冷暖,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
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镇城乡低保对象。
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贫困党员。
(七)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
(八)生活困难老干部。
(九)农村建卡贫困户。
(十)其他对象。
受灾城乡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转非居民、贫困学生等低收入群体的慰问,实现困难群众慰问全覆盖。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20%的人)
1、重点优抚对象x64人,安排慰问33人,慰问金200元/人,计6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27x户,安排慰问54人,慰问金200元/人,计x08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26x人,安排慰问52人,慰问金200元/人,计x0400元。
4、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86人,安排慰问x7人,慰问金200元/人,计3400元。
5、孤儿6人,安排慰问2人,慰问金200元/人,计400元。
6、百岁老人x人,安排慰问x人,慰问金200元/人,计200元。
7、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x5人,安排慰问x5人,慰问金200元/人,计3000元。
8、贫困党员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9、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x0、生活困难老干部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xx、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