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防寒设施。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幼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6、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7、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8、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9、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二巾二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定期洗头和洗澡,保持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5、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的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6、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为了幼儿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幼儿园特制定以下消毒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幼儿教室、寝室、活动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两次,每次35分钟,紫外线灯每周擦一次浮尘,以免影响消毒效果。
二、口杯消毒。
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消毒柜每日消毒一次40分钟。
三、加强幼儿一日生活管理,保持幼儿个人的清洁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幼儿用餐桌子、三餐擦嘴毛巾每餐一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一次,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
五、桌椅、床头、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消毒.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幼儿寝室、活动室、厕所地面随时清扫。
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拖把擦洗消毒一次。
七、玩具消毒。
幼儿玩具每周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一次30分钟,并晒干。
八、厕所要清洁通风,随时清扫,做到无异味,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冲洗、浸泡消毒一次。
九、床上用品消毒。